各院(部):
请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习成绩预警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07〕86号)文件要求做好2015-2016-2学期的学习成绩预警。12月9号前将预警学生名单和退学学生名单交至学籍科,无预警学生的院(部)请报送纸质说明。
特此通知。
学籍科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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