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充分了解本学期的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共享各院部在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亮点。学校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11-12周进行,检查人员由教务处和督导教师组成。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表1。
二、检查内容
1.各院部针对审核评估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2号)文件精神情况;《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发〔2016〕41号)附件2中各院(部)承担任务整改进展情况。
2.检查各院(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运行状况。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尤其是教风、学风。
3.各单位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给各小组联络人,联络人汇总后提交教务科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不以座谈、听汇报的形式进行,按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的分解表的要求,以走访和查档为主。检查所需材料清单由各小组提出。
特此通知。
附表1: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docx
教务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