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安排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 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6〕27 号)要求,我校需完成2016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具体数据采集时间和任务分解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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