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6级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请各院(部)按照教务处发放的学生名单对学生的状态进行统计报送。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状态有:注册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
2、未报到且未请假超过2个周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请各院(部)报送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3、办理请假的应包含在注册名单当中,可单独说明。新生参军入伍请单独报告说明,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审查表和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审查表的应注明。
4、已报到不需再行报送报到名单,学校将按教务处发放名单-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已办理)为其注册学籍,参军但未在9月底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审查表的学生先按注册学籍办理,待办理完成审查表再报省主管部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5、放弃入学资格名单需包含: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班级、专业、院(部)、未报到原因。纸质版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本周三(9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