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9月18日—9月30日进行,检查人员由教务处和督导教师组成。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是否通知到位;学生教材、教师用书发放情况;教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课件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2.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教学设施的准备情况;实验课的安排情况。
3.检查学生的报到、出勤和上课情况,严格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
4.检查上学期教学文件的归档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试卷、大纲、考核方式改革情况、实习实训材料的归档情况。
各院部要切实了解期初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院部及时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材料提交至各检查小组联络人。
教务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