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迎接新学期,请各院(部)在27、28日完成以下工作:
1.将师生返校情况统计报送教务处,每半天将统计结果报送一次,接收人:任凌云。
2.本学期教师上课第一周任务通知到本人。
3.星期一(29日)上午全体校领导到各单位走访,巡查开学情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2.27
上一条:教务处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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