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学生数学课程学习效果,强化过程性考核,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改进学风,根据《公共数学课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本学期公共数学课期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程 | 考试时间 |
线性代数 | 11月3日(第10周周二)下午 14:00—15:30 |
高等数学(工科)Ⅰ、 大学数学基础 | 11月13日(第11周周五)下午 16:00—17:30 |
微积分Ⅰ | 11月20日(第12周周五)下午 16:00—17:30 |
二、组织安排
1.期中考试出卷、阅卷、考场安排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负责,监考教师由上课学生所在学院教师担任。学生考试考场及教师监考安排于10月26日-11月20日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2.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安排,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准备考试。重(补)修选课的学生参加期中考试,重(补)修未选课的学生不参加期中考试。
3.各学院要召开考前动员会,开展诚信考试以及考试作弊违纪处理规定等学习教育,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教务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