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学效果与质量,发挥高水平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
一、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时间安排在第6周至第13周。请各承办单位于9月8日前,把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至官博文老师内部邮箱。
二、本学期观摩活动的安排要求
1.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5-2026学年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为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5-2026学年教学质量奖获奖名单
姓 名 | 所在学院 | 职 称 |
任亚锋 | 体育教学部 | 讲师 |
闫龙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李立峰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讲师 |
肖朦恺 | 法学院 | 讲师 |
尚南强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讲师 |
姜爱英 | 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顾晶琳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讲师 |
龚世文 | 工商管理学院 | 讲师 |
葛诗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讲师 |
董江春 | 会计学院 | 副教授 |
2.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1)一节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议课结束后正常上课)。
(2)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效融合。
(3)课堂教学中充分运用数智技术,赋能课堂模式革新,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
3.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与教学观摩,并邀请校领导参加,借此机会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如何融入课程思政、现代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模式进行研讨、梳理、总结。
4.保证本院部参与教学观摩活动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数的60%,近三年入职的没有课的青年教师应全部参加且此活动计入培训学时,必要时可以调整观摩课时间或地点。
5.观摩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对观摩活动进行分析和总结。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院的教学观摩活动,并以观摩课的举办为契机,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务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