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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6年08月27日 09:24  

各教学院(部):

为及时掌握各教学院(部)开学初期教学运行情况,持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请各教学院(部)开展教学运行自查,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8月27日—9月4日

二、自查内容

重点围绕教学规范、学风状态、条件保障及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开学初教学软件与硬件的准备状况,以及教师和学生的返校情况

2.教师和学生的教材领取情况,若存在班级未领取教材的情况,请说明原因。

3.专任、外聘及兼职教师的授课准备情况,教授、副教授本学期的开课情况,并提供本学期外聘及兼职教师名单、教授和副教授开课统计表

4.检查教学计划的编制情况,核对本学期培养方案与开课课程是否一致。

5.教师授课情况与学生听课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特别是外聘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等;领导听课情况。

6.梳理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

1.压实责任,自查自纠。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安排专人对照相关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严抓实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各项工作,着力营造优良育人环境。

2.实地督查,严抓整改。组建检查工作组,深入教学场所开展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通报反馈。各责任单位要深挖问题根源,落实有效处置举措,迅速整改到位,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凡发生教学事故的个人及单位,严格依据《山东工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开展认定追责,依规严肃处置。

3.梳理汇总,及时报送。以上自查内容及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汇总,于8月30日前将自查内容的1—4形成期初教学运行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官博文内部邮箱,全部自查内容的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请于9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官博文内部邮箱。

附件:

1.教授和副教授开课情况统计表

2.外聘及兼职教师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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