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鲁教馆函〔2026〕1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二、案例类别
本次案例征集设置用AI、创AI、护AI三个类别,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问题解决和应用实效为导向,形成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
三、参与要求与名额分配
高校推荐名额见下表。
案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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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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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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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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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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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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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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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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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本次案例推荐依托http://jiaoshi.eduyun.cn活动平台进行,于5月11日至5月18日通过该平台进行案例上传(平台5月11日开放)。未获推荐资格的教师不得自行上传案例。
(二)省级评审
5月下旬组织省级评审、公示,并择优推荐案例参加全国活动。
(三)国家级推广应用
1.结果公示:9月,在官方活动平台公示国家级推荐案例名单。
2.交流展示:9—11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优秀案例交流展示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证书发放:12月发放国家级推荐案例电子证书,可在活动平台“我的证书”模块查询与下载。
4.案例推广:遴选优秀案例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优质研修资源面向全国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案例创作与报送,严格按照报送要求与时间节点,做好案例审核、推荐与联络保障工作,确保报送质量与时效。
2.案例信息表、案例制作要求及报送模板等电子材料,请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官方网站(https://www.ncet.edu.cn/zhuzhan/ywgzxmhd/20260318/6714.html)下载。
3.所有涉及视频的案例,主讲人不出镜,采用“PPT+录屏+解说”形式。画面严禁出现学生正面图像,AI生成的内容必须标记。所有PPT材料中不得出现应用平台的Logo,二维码、网址等外部链接,任何个人的联系方式。案例所涉及的AI平台及工具必须为国产。案例须为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六、材料报送
5月6日前,将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周洁内部邮箱,纸质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联系人:周洁,0535-6903861。
教务处
2026年4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