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教学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体现办学能力高水平和产教融合高质量,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和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与现代产业协同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服务国家地方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推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数字化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省级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省级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省级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产生较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推荐工作
(一)推荐限额
全校限额2项。
(二)推荐要求
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各单位申报的成果中,以现任单位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含正校级、副校级及校党委委员)为第一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30%(含所有推荐途径,且不进行四舍五入,但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且须提供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随同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后一并提交。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名额占用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推荐限额。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在规定限额内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五、申报程序
各学院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学校将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在公示后上报。
申报工作依托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管理系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
1.提交时间:1月26日上午10点前
2.提交材料:
①《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学校申报阶段暂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以“申报书+学院+姓名”命名;
②《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以“汇总表+学院”命名;
③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命名,打包发送至周洁内部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
附件:
1.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3.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