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5〕29号)要求,我校作为山东省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山东职业教育实际,着力研究新常态下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充分体现一线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先导作用,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二、立项数量
我校作为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可申报1项。
三、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各单位结合职业教育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参照《202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组织申报。《项目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一般不宜直接作为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研究注重聚焦急需解决的真实和现实问题,内容设计要与教学成果总结材料区分开。鼓励由职业院校牵头,邀请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学校参与,组建政、行、校、企实力较强的项目研究团队联合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2024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立项单位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各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和各职业院校校级领导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包含所有申报途径)的30%。
四、申报程序
各学院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学校将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在公示后上报。
五、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1月12日上午10点前
提交材料:
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申报书(活页)(附件4)一式三份,学校申报阶段暂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以“申报书+学院+姓名”命名;
2、《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以“汇总表+学院”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省职业教育教改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周洁内部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
六、其他事宜
各相关学院要加强对《申请书》和《申报书(活页)》填写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4:申报书(活页)
教务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