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全管理处《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相关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自查范围
本单位所属全部实验室,包括基础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内容
重点围绕火灾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内容参见通知附件《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覆盖全面、排查彻底。
自查结束后,须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实验室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
请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自查报告报送至办公楼105室韩鹏老师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内部邮箱。
四、后续安排
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组织集中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务必严肃对待,严格按时完成自查与报送工作,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