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充分发挥教育改革成果的示范和指导效应,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获批立项校级教改项目(此次为最后批次,逾期视为放弃)。
二、结项验收流程
本次结项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院(部)核查验收、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所写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及教务处的结项标准等认真进行自查,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验收(鉴定)申请表》(附件2)。
注:一般项目需在普通期刊公开发表4000字以上的教研论文1篇。
2.院(部)核查验收阶段
学校委托各院(部)组织本单位教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各院(部)可组建教研项目鉴定验收专家委员会,负责结项验收,并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专家验收(鉴定)意见处专家组长签字)
三、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验收(鉴定)申请表》word版(附件2)(命名规则:教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申报人姓名);
(2)《山东工商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excel版(附件1)(命名规则:教研项目验收汇总表+学院名称)。
(3)论文PDF(命名规则:论文+项目申报人姓名)。
2.纸质版材料:
注:以下文件中,除“教务处意见”外均应该完成签字盖章。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验收(鉴定)申请表》;
(2)《山东工商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3)论文原件或扫描件(期刊目录+论文全文)。
3.提交时间:
请于12月22日上午1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到教务处周洁内部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办公楼1楼105室教研科。
四、其他未尽事宜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和管理。各项目所在单位审核结项材料时要加强对科研论文冒充教研论文、论文与项目本身相关性不高、同一篇论文被科研教研项目多次使用、期刊真实性等问题的审核。
教务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