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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25年12月03日 17:12  

各单位:

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即将开始,共分两个阶段:基础数据核对与填报、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核对工作量涉及的相关附件稍后会发送给相关学院负责人员,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核对与填报

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含留学生)数据分为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含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其他教学工作量。

1.理论教学工作量附件1)、实践教学工作量附件2)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由开课单位负责核对、填报请完善工作量发放工号工作量发放教师课程属性、是否双语4列信息附件1、附件2中涉及的多教师授课的任务书请根据实际上课情况填报工作量发放工号工作量发放教师等信息每一行数据只包含1位老师的信息,多教师授课学时之和不得大于课程总学时。校医院讲座数据由校医院填报到理论教学工作量(附件1)中。

对于遗漏的数据,请先以学院为单位与教务处胡老师联系。有误的数据,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修改将整行字体标红并将具体修改的字段底色标黄(如下图所示),同时请各单位删除不需要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数据。

2.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属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请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标准-2025年指导毕业论文、学年论文”填报附件3,由开课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注意,此标准由教务系统教学安排中的任务书确定,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科胡老师。不在教学计划内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不在工作量计算范围内

3.其他教学工作量包含命题、监考、单独阅卷、专业建设、体测。

1命题、监考、单独阅卷请填报附件4,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本次填报的数据包含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2024-2025-2学期数据、2025-2026-1学期数据(不含期末考试,该数据计入2026年教学工作量)。

2专业建设工作量根据“标准-2025年专业建设工作量发放标准”填报附件5,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此标准由教研科制定,如有疑问请联系教研科陈老师。

3体测请填报附件6,由体育教学部负责填报。

4.请各单位于12月11上午10点前将核对无误的附件发送给教务处胡老师

5.留学生工作量核算请联系国际交流处。

二、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

待各单位报送基础数据后,教务处将基于基础数据将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给各教师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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