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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思想政治类、美育类课程的通知

2025年10月27日 11:12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思想政治类、美育类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学校2025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此次征集课程为思想政治类线下课程美育线下课程,全校各学院均可组建团队申报。

二、课程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或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行政管理人员。课程负责人可组织校内3-5名教师组成课程项目组(可跨院系)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及课程建设工作。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一定学术造诣,能够较好发挥课堂育人价值,提升教学质量。

(二)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实践活动。鼓励课程实施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不超过50%,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方式进行期末考核。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课程负责人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公共基础选修课程(思想政治类、美育类)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编订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经所属教研室审核,报所属学院。

(二)学院评审

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申报课程的初评与推荐,要准确把握申报要求,对申报课程的教学信息、教学大纲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申报课程质量。

(三)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各院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课程建设与管理

(一)课程建设期为1年。获得立项的课程,应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整体设计与改进,形成完整、高质量的课程大纲和讲义,并进行良好的教学设计,按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二)获得立项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加入学校思想政治类、美育类课程资源库的课程,建设期间以及建设期满五年内每学年应至少开设1轮。

(三)课程教学团队应深化教学研究,做好思想政治类、美育类课程教学改革和宣传推广工作。

五、其他事项

山东工商学院公共基础选修课程(思想政治类、美育类)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及《山东工商学院2025公共基础选修课程(思想政治类、美育类)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20251120日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办公楼105室,电子版请发到教务处周洁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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