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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的通知
2017-09-30 10:07     (浏览次数)

  

 
 

  为方便遗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补办证书,经研究,决定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补办范围

 

1.201111日以后,在我省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参加测试,并可以通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在线查询测试信息的人员,如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补办。

 

2.20101231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开具证明和补办证书。

 

  二、补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补办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直接补办。

 

  须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登录上述成绩查询系统,从成绩查询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到达成绩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即可)。

 

  补证人员均须在各测试机构或省测试中心补办现场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备全省核证。

 

  三、补办时间

 

    凡具备补办条件,并完成办理程序,经审核无误,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于当天内为其补办。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周三全天及周五上午,上午办理时间为900-1130,下午办理时间为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省测试中心补办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楼1058房间

 

  联系人:徐飞、张敏

 

  联系电话:0531-8175833281758339

 

  五、补充说明

 

1.证书可以由他人代为补办,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要求中所有材料进行补办。

 

3.以上通知中所涉及的各个项目如有更改,将发布于“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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