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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的通知
2021-10-11 15:44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3〕46号)文件精神,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本学期课程观摩活动涉及我校8个院(部)共8门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1.组织形式: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

2.观摩时间:

第8-12教学周,具体安排见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3.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一节由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

4.观摩人员:

(1)学校领导、督导专家,教务处。

(2)各院(部)负责人、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本学科相关人员。

(3)全校教师。

5.观摩要求:

(1)各院(部)成立课程观摩领导小组,负责承办本学院教师的教学观摩活动的相关事宜,提前联系分管校领导,保证观摩活动的有序进行和观摩效果;教务处安排教学督导听课评议。

(2)第12周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将观摩活动的分析、总结及有特色的过程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评价中心。

希望各院(部)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课程观摩活动。

        

        

附件:

1.2021年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docx已下载
附件【2021年教学观摩课安排表1012.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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