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教学运行 | 质量保障 | 教师发展服务 | 实验教学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络课程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法学教育人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9-01 16:3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法学教育人员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两年来(2022-2023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可参加推荐评选。

参评个人应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无违法违纪行为。已获得往届山东省法治人物的个人不再参加评选。

二、遴选名额

本次推荐全校限额1人。

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法学教育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确定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名单(限额1人),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四、材料申报

1、《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申报表》(附件2)(word版)

2、证件照片3 张(像素不小于 3M,JPG 格式,蓝底)

3、视频材料(5 至 10 分钟的 MPG1920*1080)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于9月7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胡一平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法学教育人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申报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教务文件发布

 

· 院办发〔2023〕90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3〕89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3〕88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3〕87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3〕86号--关于给予 ...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学生、教师:教务系统
* 教材订购畅想谷云平台
* 外聘教师:教务系统
* 管理员:教务管理系统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