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33号)文件要求,请各院(部)遵照文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增强示范作用。
一、推荐与评审条件
1.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者应为教学一线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教师,近两学期课堂教学效果均优秀,学生评教成绩90分以上。
(2)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严格执行《山东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我校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近两年来主持承担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奖励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均为第一作者)或教材副主编或主编或获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等。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年累计承担2门以上课程或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8课时。
2.推荐时注意事项:
(1)凡在上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或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者,不得参加本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2)申报教学质量奖者应为本年度申报教务处名单中的教师,一般情况下2018-2019年度已经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能再申报。
二、评选流程与要求
1.评选流程
(1)各学院提交申报教学质量奖预报名名单;
(2)各学院(部)和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听课;
(3)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2019-2020年度的教学质量奖进行评选,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推荐到教务处;
(4)申报教学质量奖者按照《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33号)文件提交材料;
(5)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要求
(1)院(部)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各院(部)要成立教学质量奖评选小组,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教学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2)各院(部)需对有关任课教师进行一定次数的听课,并通过学生随机调查、同行评议等办法对参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审
教学质量奖不仅要考虑课堂教学,还应兼顾非课堂教学活动。课堂教学占综合成绩的60%,非课堂教学活动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课堂教学成绩包括学院同行专家听课成绩、督导听课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和现场讲课成绩,分别占课程成绩的20%、30%、20%和30%。其中,现场讲课成绩是评奖当天,由专家组随机抽取某门课程具体教学节段,评奖教师当场讲授20分钟、说课10分钟,然后由5位专家根据评奖教师授课情况给予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
参评教师需带课件和教学日历参评。
非课堂教学活动成绩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者提供的佐证材料给予打分,佐证材料应为近两年的教学成果等,根据附件3指标体系给予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确定。
三、各院(部)分配名额
山东工商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参评名额
院(部) |
名额 |
院(部) |
名额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1 |
金融学院 |
2 |
马克思学院 |
1 |
统计学院 |
1 |
体育部 |
1 |
法学院 |
1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 |
合计 |
33 |
四、时间安排
各院(部)在2020年5月17日,将《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参评人员推荐表》报教务处,全校公示、听课,6月15日前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评价中心谭老师(办公楼105,电话:6916156),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公示。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
附件
1. 《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2. 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听课记录表
3. 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教学材料评审推荐表
4.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参评人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