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山东工商学院本科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办法》(院发[2019]41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双学位双专业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工作即日起开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招生专业、计划、学分、报名咨询及电话详见附件1。
1、报名条件
(1)我校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没有不及格课程;
(3)未受任何处分。
2、报名时间
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3、报名流程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报名(附件2),打印《辅修专业学习申报表》,附本人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经主修专业所在院(部)审核批准后(网上审批参照附件2 ),学生将《辅修专业学习申报表》交至辅修专业所在院(部)审查留存。
二、录取
辅修专业所在院(部)使用综合教务系统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打印录取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综合教务系统录取名单打印流程:辅修管理-辅修报名学生管理-按专业打印,导出名单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三、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所在院(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生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生成教学任务书后转入成绩录入,为辅修专业登录成绩做准备,辅修专业暂不由系统排课。
2、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报到后,各院(部)应参照主修专业的管理办法,编制班级、学生名册、课程考试成绩记录单、建立学籍档案、组织教学与考试工作等。
3、学分互认。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果后者的学时等于或低于前者,学生可申请学分互认,经主办院(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后,免于修读。
四、收费及证书管理
1、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按照100元/学分缴纳学费。
2、辅修专业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予以注册。
双学位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的前提下,符合《山东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院发[2007]50号)和《山东工商学院本科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办法》(院发[2019]41号)规定,颁发双学位证书并在学位网予以注册。
重要提醒:如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只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不能获得双学位证书。
附1: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专业、计划、学分、报名咨询及地点电话
附2:学生网上报名及所在院(部)审核流程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