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教学运行 | 质量保障 | 教师发展服务 | 实验教学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络课程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山东工商学院关于试卷保密工作的规定
2016-04-12 09:01     (浏览次数)

试题保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既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又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校风、学风建设。为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环节的试卷保密

1.试卷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各教研室(教师)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将纸质和电子版试卷交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保存。

2.各院(部)在试题保密方面向教师做好关于试卷保密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强调纪律与重要性。督促教师做到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试卷内容,并保证命题所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对于教师上交的试题,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安全保存。

二、试卷的印刷与分发

4、试卷印刷由教务处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印刷单位承印全校考试的试卷,并与承印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5、各二级学院(部)将试卷送教务处选定的印刷单位印刷,印刷期间二级学院(部)至少要派2人全程现场监督,印刷完毕,清理全部电子信息及印刷资料,并带走试卷。(不允许将电子版拷贝到印刷单位电脑或发送电子邮件)

6、二级学院(部)要有专人及专门的场所保存已经印好的试卷。

7、考试期间,要做好试题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试卷,检查实考人数与回收实考试卷数是否一致,多余空白试卷要交回各二级学院(部)。考试结束后,作废(剩余)试卷统一由各院部销毁。

三、阅卷

8、阅卷过程要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要求执行,教研室做好监督核查。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试卷保存

9、试卷由课程所在学院保存,试卷评阅完成后,阅卷教师应及时将试卷送学院(部)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统一要求填写记录保存。

10、试卷保存年限为四年。

全校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含实验报告)和经重修、清考的试卷均属保存范围。

五、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规定

11、考试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试题抄袭、拍照、转录等,不得乱丢乱放,不准随意扩散,不准擅自翻印。

12、考试涉密人员在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锁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门。

13、考试涉密人员杜绝在公共场所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考试涉密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

六、保密责任

14、考试试题保密工作事关重大,教务处及各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及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试卷保密各项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试卷保密意识,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与所有与考试有关信息泄露。违反保密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教务处

                                               2016.04.07

关闭窗口
教务文件发布

 

· 院办发〔2024〕20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9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8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7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6号--关于给予 ...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学生、教师:教务系统
* 教材订购畅想谷云平台
* 外聘教师:教务系统
* 管理员:教务管理系统
* 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