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教学运行 | 质量保障 | 教师发展服务 | 实验教学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络课程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山东工商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院发 〔2005〕81号)
2016-04-01 08:27     (浏览次数)

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环节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的质量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提出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观、教学观、人才观和质量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办学规律,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内容改革和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为核心,把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塑造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三者的统一,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精心培植学生研究问题的兴趣和信心,切实提高学生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教育观念,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实践教学队伍管理,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和内容,更新教学方式与手段,使我院实践教学工作在教育观念、教学模式、运行机制、人才质量四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稳定的、管理先进的、有一定经济实力且与专业对口的实践教学基地,做到每个专业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加大各级实验室开放的力度,增加开放实验室的覆盖面,争取做到全面开放。

经过几年的建设,全面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效益,使学校的本科实践教学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优秀标准,基础课程的教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

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切实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优化工作,使人才培养方案成为科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础。人才培养过程要进一步拓展实践教学的外延,从各种教学实践与理论教学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学生知识结构的要求上,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性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各种教学实践活动应充分体现出知识的应用性,突出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实践教学的自主性、设计性和创新性。

四、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增加学生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高质量完成。各教学单位要确保学校下拨的学生实践教学经费真正落实到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学校将定期检查和通报上述经费的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

教学实验室的建设是学校实践教学硬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实验教学的物质基础与载体,是实现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障,要加快教学实验室的改造和建设步伐,通过学校、社会、个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购置先进的实验教学设备,改造实验教学环境。努力增加教学实验室的面积,使我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和生均实验教学用房面积的综合指标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标准。

五、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建立与完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各院(部)要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改善实习条件。要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管理工作,满足多种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全校各级教学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开放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的综合效益,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观念和创新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在校外基地建设上,根据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要求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可能做到同实习单位相关工作优势互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建立相对稳定的综合性、专业性、产学研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实习工作,努力把实践教学基地办成教改实验基地、生源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

各院(部)要确保各种实践活动按计划进行,有步骤地组织学生到已经建成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突破仅限于感性认识、技能训练的旧模式,使之成为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六、加强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讲座,让更多的学生接受学术熏陶,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切实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创新技能、创新思维方法、创新案例评析等专题讲座,在创新思维训练,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引导,并对学生创新活动进行组织和辅导。

鼓励学生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课程内容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写出较高水平的书面总结报告、读书报告或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小组等。鼓励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阶段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或由教师组织成立课外科技活动小组,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生产现状调查、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部级、院级课程竞赛、知识技能竞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竞赛等活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鼓励学生进行小发明、小创造、实验设计、网页设计、小软件设计与开发;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注册会计师及其它证书资格考试。

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工作的力度。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团委及相关单位,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积极支持和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并做到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有效检查,使学生认识社会,熟悉国情,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特点,掌握人才需求信息,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国民经济各行业对各类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塑造意识。

密切与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的联系,使我院的学生创新活动在信息联络、实践机会和实践场所上得到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国内乃至国外院校在学生创新活动方面的交流,学习兄弟院校好的经验,使我院的学生创新活动保持在高层次、高水平上。

建立和完善对导师的奖励制度,在教师中创造一种关心学生创新,扶持学生创新的良好局面,促进创新活动的良性循环。

七、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与管理

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计划、选题、检查、指导、成绩评定、答辩等各环节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公开发表毕业论文(设计),使更多的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脱颖而出,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水平。

八、加强实践教学研究,促进实践教学改革

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力度,改变传统的实践教学观念,全面推进实践教学改革。要按学生能力形成的不同阶段设置不同的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改变教学内容的结构和层次,鼓励多开设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逐步形成适应现代教育观念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要引入现代化实践教学手段,加大实践教学信息量,改革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独立思考、独立实验、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以达到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目的。通过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资助等方式,鼓励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研究,研究成果要以论文等方式发表并在实践教学中应用。通过实践教学研究,促进我院实践教学在理论上有新的提高。

九、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根据学校发展,合理定编,配足配齐各实验室的教师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加强岗位在职培训,有计划地开办专门技术培训班,每年选派部分实验技术人员到校外脱产培训,并组织一定数量的实验技术人员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造就高素质的实验队伍群体。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院(部)要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与管理,要建立起一套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十、加强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制度管理

学校实践教学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实践教学进行宏观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院(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做好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运行管理和质量管理,解决好实践教学工作中的各种事项。

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规范管理。各院(部)要在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院(部)专业的特点制定本院(部)的具体化的实施措施,以保证达到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水平,培养提高创新能力的目标。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闭窗口
教务文件发布

 

· 院办发〔2024〕20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9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8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7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6号--关于给予 ...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学生、教师:教务系统
* 教材订购畅想谷云平台
* 外聘教师:教务系统
* 管理员:教务管理系统
* 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